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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林业系统
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潜林办发[2008]5号
各区、镇、处林业工作站,广华林业分局,森林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现将《潜江市林业系统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潜江市林业系统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潜政办发[2008]59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林业局文明执法的水平,决定在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森林法》,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查找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深刻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不断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进行认真学习和整改,进一步提高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良好部门形象。具体目标是: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使行政执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一是树立行政执法就是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的进一步确立;二是使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得到纠正;三是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二)改进执法作风,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进一步提高。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二是文明执法逐步深入人心,执法过程中的“四种不良现象”(1.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甚至言行粗暴、动辄训斥等现象;2.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3.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设置行政处罚“陷阱”等现象;4.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得到坚决纠正。
(三)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方式高效便民。一是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强化服务;二是推行分类和动态的监管方式,做到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三是尽量减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采用多种方式纠正行为、实现执法目的的,必须采取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四是建立以教育为主的预警执法制,推行网格化行政执法方式,明确执法岗位、执法责任,解决好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林业行政执法中的盲点和死角。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务求实效。把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提高针对性,突出实效性,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行政执法两不误、两促进。
(二)坚持正面教育,边学边改。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对照典型找差距,解决存在的问题。本着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错误的执法理念和行为,同时应掌握政策,不搞群众运动,不搞人人过关。
(三)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辅相成,不可或缺。通过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不是要减轻执法力度和降低执法标准,而是要通过细致有效的工作、坚持不懈的努力、亲民务实的作风来化解执法矛盾,从而达到坚持执法标准和提高执法效能的目的。
四、时间安排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市此次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安排为四个月时间(2008年4月15日至8月15日),分学习动员,自我分析、整改落实、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08年4月15日至5月20日)。
1、宣传动员。5月15日,召开全系统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2、学习提高。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并以案说教,对市内外“不文明执法、不严格执法”的典型案例,开展大讨论,充分认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重要性,端正执法目的,树立正确执法理念。
3、增强效果。采取观摩学习、举办行政执法理论研讨会,集中学习整训,发出文明执法倡议、组织演讲团演讲等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并结合系统读书班活动提高活动效果。
(二)自我分析阶段(2008年5月21日至6月10日)。
认真开展“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与交流活动。
一是组织自查。各执法单位要采取自己查、群众评的方法,深入开展本单位行政执法评查工作,查找单位和个人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和“以费代罚,以罚代法”等不文明执法、不严格执法的问题。
二是征求意见。组织行政相对人座谈或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认真剖析。要针对开展组织自查和征求意见中反映出的问题,从内部抓典型事例,组织开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大讨论,深入剖析,查找问题根源。认真分析存在的原因,明确以后文明执法的努力方向,撰写文明执法分析材料。
(三)整改落实阶段(2008年6月10日至7月5日)。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紧紧围绕端正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业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个人的整改措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基层行政执法单位的整改措施由林业局审核把关;
2、认真进行整改。组织全市执法人员知识考试,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对经过审核确认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合格执法人员要重新登记。对考试不及格者,要暂停行政执法资格,经再次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对不适合在执法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要调离执法工作岗位。
3、公布整改情况。整改措施确定后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社会进行公布,自觉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自查验收阶段(2008年7月6日至8月15日)。
1、自检。7月20日以前,各单位认真自查总结分析活动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报林业局。
2、验收。7月21日至8月10日,由林业局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本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未通过检查验收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申报局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直至合格为止。检查验收结束后,验收结果汇总报市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作为各单位2008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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